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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个月,北京等地频繁发生雾霾锁城事件。怎么办?人们总是呼吁政府想办法。春节将至,很多人立刻联想到烟花爆竹,乃纷纷在微博甚或在纸媒上以社论的方式呼吁政府,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毫无疑问,烟花爆竹会产生烟雾污染,这一点,除夕夜晚,人们都看得到,闻得到。烟花爆竹也会造成意外伤害,这方面,年年也都有报道——非常醒目的报道,且不断被媒体重复。

问题是,这一点就足以构成禁止春节期间、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理由么?当然不能。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古老的民俗。这个民俗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民俗背后有中国人的信仰。这信仰对于中国人享受健全的生活,对于中国社会形成优良治理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燃放烟花爆竹,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而获得深刻的喜乐。作为一种民俗,这种喜乐也是普遍的。

也就是说,燃放烟花爆竹实具有非常重大的私人和公共价值。稍微具有正常情感和理智的人都会明白,这价值远高于其所必然产生的社会代价,也即噪音、空气污染乃至意外伤害。这是一条文化常识、社会常识,这就是烟花爆竹作为一种民俗长期维持的根源。

然而,在现代中国,接受过一定教育的精英,尤其是其中的文人,却拒绝这个常识。说来原因十分简单: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价值乃是分散的、精神性的、文化性的,换言之,它不容易看得见。相反,雾霾、噪音污染、意外伤害是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好处与看得见的坏处放到一起,人如何选择,不言自明。

但这种解释需要深化。因为,普通民众都会觉得,民俗可能带来一些坏处,但他们仍然坚持。因为,他们从这个民俗中得到了精神的喜乐。这种喜乐他们能真切地感受到。何以精英们反而看不见?原因同样十分简单:过去一百年来,接受过足够教育的中国精英基本上都是物质主义者。所有现代哲学都是物质主义的,尽管其政治价值可能相互冲突。

据此,精英们普遍地拒绝精神,他们当然也普遍地拒绝能够带来精神喜乐的民俗。他们自己不过民俗生活,随他们去吧。但是,这些精英又特别骄傲:这是现代人的最大精神病症。他们是物质主义者,他们认为这就是先进的思想,他们把庶民的信仰斥之为迷信,他们把民众的文化斥之为愚昧。因此,他们不仅看不到民俗带给民众的精神价值、带给社会的文化价值,反而认为,民俗构成他们建立理想的现代的、先进的、科学的社会的障碍,必欲毁之而后快。

基于这种心态,现代精英们随时寻找各种理由取消某些民俗,包括毫不犹豫地要求政府禁止之,尽管他们口口声声论说自由。即以燃放烟花爆竹为例,当初,他们说,燃放烟花爆竹制造噪音,制造意外伤害。他们要求政府禁止燃放。政府官员对此深有同感,乃出台法律禁止一项民俗。后来,政府逐渐向民俗妥协,改禁止为限制,民众重新获得了过民俗生活的权利。

然而,现在看来,民俗在当代中国始终面临巨大的危险,这危险就来自精英们根深蒂固的物质主义。对于民俗,对于民俗背后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于信仰,物质主义精英们,包括官员、文人,丝毫没有敬畏之情。他们完全从物质的、功利的角度看待民俗。最近的雾霾不过是他们随手拈来的一个新理由,以后他们也会找来各种各样的理由。

而这种物质主义,恰恰就是雾霾频繁爆发的精神根源。正是物质主义支配了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国的城市普遍高度集中,容易成为空气污染谷地。正是物质主义让官员眼里只有物质,而完全没有精神与文化视野,政府以GDP作为最高追求目标,为此而盲目地发展各种重污染产业。正是物质主义,让城市人口,尤其是现在对雾霾抱怨最多的中产阶级和精英群体,加入私家车购买狂潮中。即便在雾霾十分严重的日子,他们也拒绝停驶自己的汽车,而把矛头对准根本不存在的烟花爆竹。

也就是说,雾霾是这个时代的物质主义精神病的并发症之一。而针对雾霾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立论的依据正是物质主义迷信。由此导致的结果乃是深化这个社会的物质主义:春节、红白喜事将丧失其信仰的维度,精神的维度,文化的维度,而纯粹变成肉体的享乐。然后,在春节之后,肉体将投入更为残忍的物质主义战斗中。那时节,雾霾将会更加严重。

要解决雾霾,必须从精神的角度,从完整的人的角度重新构想生活方式,重新规划城市格局,重新思考产业布局,重新思考城市交通原则,等等。为此,必须理解什么是完整的人。完整的人首先具有心灵的维度,精神的维度。意识到这个维度,也就找到解决雾霾问题的终极出路。

也就是说,解决雾霾问题,追根溯源,要全社会走出物质主义迷信。政府、精英、普通民众,均需在这个方向上努力。而尊重民俗,有助于抑制人的物质主义倾向。民俗是教化机制,几乎所有民俗,都旨在引入神灵、引入人心,让人超越个体的、物质的计算,更为长远地、负责任面对他人,面向未来,以节制当下的物质的欲望。这是解决雾霾问题的精神基础。

 

中国经营报,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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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

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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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秋风),独立学者,主要从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普通法宪政主义、中国治理秩序的历史与理论之研究。著有《立宪的技艺》、《政府的本分》等,出版译著《哈耶克传》、《货币的非国家化》、《法国大革命讲稿》、《法律与自由》、《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等十余种。华人哈耶克学会发起人之一,主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译丛》、《奥地利学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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