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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度的”福利体系辩护

秋风

我最近写了一篇文章《用正确的福利制度改变收入分布失衡局面》,提出解决目前收入分布失衡的两个基本设想:首先,政府平等对待每个人,让每个人平等地享有其自由和权利,权利的平等将确保收入分布的大体平衡。其次,政府应变“增长型财政”为“福利型财政”,建立人人可以平等享有之“适度的”福利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不至于无法维持体面的基本生存。

后一设想遭到不少经济学背景的人士的批评,比如Ptolemy的《何以不能忍受“福利社会”》。这种批评推动我对围绕着自由和福利的有关问题进行思考,由此我对关于十几年来主流经济学传播的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常识产生怀疑。

首先说明一点:主张建立福利制度决不等于鼓励政府随意侵害私人产权。事实正是,所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现代福利制度的国家,其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都是市场制度,这一制度的基础当然是私人产权得到明确的界定和保障。这是福利制度的基础。若无这个基础,政府肆意侵犯私人产权,则政府即便进行再分配,也不大可能建立福利制度,而必然建立起特权制度,一如当代中国。

有些人把征税视为对私人产权的侵犯。这种看法很难成立。税收如果经过立法程序,那就可以从政治上推定该税收已经本人同意。因为,在立宪过程中,人们已同意立法的多数表决原则。有些人说,多数投票表决不适用于财产问题。但是,基于多数表决就征税立法,并不是针对具体个体之财产的司法性活动。从理论上说,坚持个体税收付出与公共品收益完全相称的个人主义原则,实际上将取消国家的存在。

其次,福利制度并不必然走向“福利国家”。我主张的是“适度的福利体系”,批评者马上就联想到欧洲的福利国家,但显然,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那么,如果中国建立福利体系,它有可能变成福利国家制度吗?我保持怀疑。欧洲福利国家与美国相对有限的福利制度之间的差异,是由两个地区的文化决定的:欧洲的封建传统比较深厚,而封建制具有强烈的共同体主义倾向。受此观念影响,国民愿意透过共同体内部的再分配,让成员普遍地分享财富,保有尊严。相反,美国没有封建制传统,国民的观念具有更为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因而更愿意每个人对自己的幸福负责。

相比较而言,中国人的心智较为接近于美国,因为,封建制在战国时代就已崩溃,此后即生活在人人平等、私人产权、核心家庭、自由市场等现代性体制下,梁漱溟先生曾经指出过中国人不习惯团体生活的事实。在这种制度下,中国人养成了自担风险的价值观念。这一点可以解释,何以在当代,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并没有强烈的福利诉求。这一一般性心智将决定,中国即便建立福利制度,也不大可能膨胀为北欧式福利国家制度,它会被控制在“适度的”程度。

接下来需要讨论的问题是,适度的福利体系是否必要?批评者相信,没有必要,他们相信,只有经济持续增长,每个人都会自己过上不至于过分恶劣的生活。即使有些人无法维持生活,也可以通过社会公益慈善体系或者商业保险来解决。

我认为,对于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来说,适度的福利体系是必要的。首先,慈善和保险体系不能解决所有人的人生风险。第二,适度的福利体系有助于强化人们的社会性,塑造人们的“共同体感”,或者说“同胞感”,而这,对于社会秩序的健全维系至关重要。第三,通过适度的福利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拉平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这当然不等于平均主义——从政治上、文化上说也是可取的。过大的收入、生活水平差距,必然侵蚀人们的共同体感,引发反社会行为。

信奉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人会援引米尔顿·弗里德曼等人的论述说,福利制度将会造成效率损失。然而,这一点是否成立,尚存疑问。他们的主要论据是:“征税会影响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这一论据背后是一种物质主义的人性预设:人在追求财富的最大化。在经济学的逻辑世界,似有必要做这样的预设,才可以进行理论推导、尤其是进行量化处理。

但很显然,在现实世界中,即便是在经济性活动中,人也并不只是经济人,而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他可能基于多重目的从事创造财富的活动。政府征税取走他的部分财富,未必降低他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他可能关注的是创造的过程本身,而根本不在乎事后的收入,也不在乎税收。事实上,那些具有共同体主义价值观、并且对政府比较信赖的人,可能会以多纳税为荣——当然不是中国式的宣传。

换一个角度看,福利制度反而有可能提高效率。奥地利学派的增长理论断言:效率提高和经济增长的唯一来源是人的创造性,而适度的福利制度有可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创造性的“密度”。古典哲人一直相信,创造性来自于“闲暇”。福利制度让更多人摆脱了生存困扰,有机会更为从容地从事思考与创造性活动,而效率提高的根本当在于此。

事实似乎可以证明这一点。北欧福利国家在每年一度的《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中的排名似乎并不低:在2010年报告中,瑞典列第六,挪威列第九,丹麦列第十三,芬兰列第十九,冰岛列第三十。最有趣的是,有福利制度、均富的台湾,要比没有福利制度的大陆的竞争力高很多。

即便福利制度的确造城了效率损失,也并不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情。人们是否容忍这种损失,与人们关于生活的基本理念有关。经济学家考虑的问题主要是效率,假如福利损害了效率,他们当然反对福利制度。但是,经济学家之外的人们不会把效率当作最高价值。人的尊严,秩序的和平,每个人的公平感,会被人们视为最高价值。如果人们确实具有这样的价值观,那么,为了人的尊严和公平感,一定程度的效率损失就是可以容忍的。毕竟,社会秩序的根基永远不可能是经济效率。

总之,我的立场可以概括为:寻求自由与福利之间的中道。这个立场在中国源远流长,我不过是在重复孔子、孟子、董子、朱子、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一直到张君劢等先贤的立场。在寻找这个中道的过程中,我尊重经济学,因此,我坚持亚当·斯密、哈耶克所发现的自愿合作与交易原则。但我不会天真地以为,单靠经济学可以解决整体的社会秩序问题。

中国经营报,2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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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

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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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秋风),独立学者,主要从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普通法宪政主义、中国治理秩序的历史与理论之研究。著有《立宪的技艺》、《政府的本分》等,出版译著《哈耶克传》、《货币的非国家化》、《法国大革命讲稿》、《法律与自由》、《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等十余种。华人哈耶克学会发起人之一,主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译丛》、《奥地利学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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