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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陈光标提一个非分要求

秋风

巴菲特和盖茨两位“世界首善”来中国举办慈善晚宴,据说很多中国富豪怕被“劝捐”而远远躲避。与此相反,已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在一封公开信中高调宣布,在他离开人世时,将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的全部财产。他说,在巨富中死去则是可耻的。

对此壮举,我高声喝彩。这是一种高尚的姿态,在当代中国,这样的姿态十分必要,极端重要。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高度增长,但此一增长过程中存在广泛的官商合谋:商人借助官员,官员利用商人,双方以资本、权力双管齐下,不正当地占取本来属于民众的经济增长收益,由此导致官民关系紧张,贫富分化持续扩大。整个社会陷入一种弥漫节性的紧张之中,大众对本当属于社会精英的人群,包括富裕群体,丧失了基本的信任,富裕群体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日趋暗淡,乃至完全成为负面的。

这样的社会关系格局是危险的。事实上,富裕群体已经普遍地陷入内心焦虑不安之中,静悄悄的移民潮就是他们这种心态的公开表达。而这种躲避,激起大众更加强烈的怨恨。如果这样的情绪持续积累,富裕群体很有可能遭受重大损害。

要命的是,没有人可以做富人的救世主。他们只能自己拯救自己。从这个角度看,陈光标的慷慨显示了他的仁心,也具有重大公共意义:他是在拯救富裕群体。他用自己的慷慨向大众表明,富裕群体不全是铁石心肠,为富不仁。而这,将有助于打破大众对富人的整体性负面评价,让公众更为冷静、审慎地看待富裕群体。因此,富裕群体应当感谢陈光标,应当响应他,投入到自我拯救的事业中。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想对陈光标提出一个也许有点非分的期望:超越自己、超越财富,看待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更广泛的公共意义。《孟子·万章上》记载伊尹的话说:“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陈光标如果也能具有这样的先知先觉者之自我期待,那就是整个富裕群体之福,也是中国社会之福。

具体地说,也许,陈光标现在可以重新安排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投入于公益慈善活动,做一个公益事业家,或者说以公益慈善为志业的社会活动家。

公益慈善事业之展开需要三个大要素:社会企业家,制度,金钱,而社会企业家最为重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人们的“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比资本更为重要。巴菲特、比尔·盖茨、陈光标三人最初都是穷小子,完全是靠着卓越的企业家精神,他们取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

公益慈善事业的拓展,依靠类似的精神,只不过,在这个领域相应地变换一下说法,叫做“社会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与企业家精神大体相通,事实上,在社会各个人群中,与社会企业家精神最为接近的,就是商业领域的企业家精神。文人精神或者官僚精神,离社会企业家精神的距离都要远一些。

一个社会,只要有若干人具有社会企业家精神,或者说,只要有若干成功的企业家转入公益慈善领域,那么,这个社会的公益慈善事业就获得了最可靠的驱动力量。有了这样的人,资金也就不成为问题:他们可以从社会中发掘、筹集资源,并且高效率地使用资源。

在我关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动力的三要素排列中,社会企业家精神排在制度之前。当代中国的公益慈善制度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人们已经正确地指出,这一不合理的制度抑制了公益慈善事业,因而,人们呼吁变革这一制度。这样的诉求是完全正确的。问题是,谁来变革?只能是准备投入、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的人们。制度是人创造出来的,而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也不可能由官僚赐予。有了一批热心的、积极的、才能出众的社会企业家,开放、合理的公益慈善制度就会被逐渐地构建出来。

因此,陈光标如果能够将自己的生命较多投入公益慈善事业,并带动更多企业家转入这一领域,那么,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也就获得了最宝贵的资源,将会有较大发展。由此,富裕群体也就获得了更为有效的自我拯救的渠道。由此,民众对富裕群体的态度必将逐渐调整,最终实现社会和解。这样的和解,可以让富人、穷人的心态都恢复正常。没有这样的和解,中国社会的基础性秩序永无可能从目前的扭曲、败坏中修复。

让商业事业正处在鼎盛期的陈光标全身心转入公益慈善事业,当然是一个非分的要求。但是,谁让大家生活在这样一个非常时代?这个时代的社会企业家不仅要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他还要构造公益慈善制度,他还需要参与富裕群体的自我拯救。凡此种种,需要社会企业家具有最高智慧,陈光标或者其他人士,有这个明智、自信和勇气否?

南方都市报,20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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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秋风),独立学者,主要从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普通法宪政主义、中国治理秩序的历史与理论之研究。著有《立宪的技艺》、《政府的本分》等,出版译著《哈耶克传》、《货币的非国家化》、《法国大革命讲稿》、《法律与自由》、《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等十余种。华人哈耶克学会发起人之一,主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译丛》、《奥地利学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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